关于申请第三批福建省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县级联动项目的通知

2025-12-05 09:14:51  作者:   来源:福建省慈善总会   责任编辑:原芷晴

各市、县(区),平潭综合实验区慈善总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整合社会慈善资源,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,助力美丽乡村建设,根据中华慈善总会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相关要求及福建省慈善总会工作安排,现启动第三批福建省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县级联动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各县(市、区)慈善总会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申报材料及方式

1.填报《福建省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县级联动项目申报表》(一式3份);

2.纸质材料寄送至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31号二层福建省慈善总会收;

3.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:xfjyfj@163.com。

四、扶持计划

为持续优化“幸福家园”工程福建省的整体布局,在总结前两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,第三批计划将扶持范围稳步拓展至26个县(市、区),旨在推动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更深入、更稳健、更有实效地开展。

本期扶持资金秉持“注重实效、激励先进”的原则,根据前两年度项目评估的实际成效进行差异化资金配置,设定20万元、10万元、6万元三档标准,以期对项目执行扎实、社会效益显著、可持续性强的项目或单位予以重点支持。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

1.扶持资金20万元的项目6个;

2.扶持资金10万元的项目10个;

3.扶持资金6万元的项目10个;

管理费用比例不得超过扶持资金总额10%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使命担当。各地要深刻认识“幸福家园”工程在推进乡村振兴、补齐基层治理短板、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的重要作用,切实把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。

(二)坚持需求导向,科学谋划项目。项目设计应紧扣“一老一小一困”等重点民生需求,结合当地实际,确保可落地、可实施、可评价。

(三)严格审核把关,提升项目质量。各设区市慈善总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申报材料的指导和把关,确保项目真实性、规范性和可操作性。各县(市、区)慈善总会要具体指导、督促,帮助项目实施、运转和管理,确保各个项目认真运作,严格遵循要求,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。

(四)认真组织申报,确保项目实效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申报工作。已获得第一、二批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县级联动项目扶持的单位,可根据上年度项目的完成及验收情况,继续申报本年度的扶持。

福建省慈善总会

2025年12月1日

附件:附件1:福建省“幸福家园”村社互助工程县级联动项目申报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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